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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甸县

鲁甸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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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鲁甸开发较早,为古“朱提银”的主要产地。当地 回民聚居,清真食品“桃源牛干巴”远近驰名。境内气 候多样,资源丰富,既产高海拔粳稻,又有四时鲜果和 早李蔬菜。“砚池山苹果”、“小寨黄梨”、“细木黄果”及“龙头山辣椒”是土特名产。是云南的烤烟、油 桐、核桃主产县之一。青少年田径运动开展较好。   位置面积   鲁甸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,昭通地区南部,牛栏 江北岸。地跨东经103度09’一103度40’、北纬26度59’一27度32’之 间。东北与昭通市接界,东南与贵州威宁县毗邻,南部和西部与会 泽)巧家两县隔牛栏江相望。县人民政府驻文屏镇,西南距省会 昆明市447公里,东北距昭通行署所在地昭通市27公里。县境东 西横距50公里,南北纵距60公里。总面积1,485,45平方公里。其 中山区1,305.45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87.9%,坝区180平方公 里,占12.1%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70人。   建置沿革   古代,鲁甸境内有朱提山,因产银出名,称朱提 银:汉武帝建元六年(公元前135年)置朱提县,属健为郡,建 安二十年(215年)蜀设朱提郡,均以朱提山命名。西汉至隋代 属健为郡朱提县、朱提郡朱提县地。唐南诏、宋大理时为乌蒙部 地。元属乌撒乌蒙宣慰司乌蒙路地:明属四川乌蒙军民府;其间 鲁甸均称小乌蒙。清雍正五年(1727年)改土归流,置古寨巡检 司,改隶云南;雍正九年(1731年)修筑鲁甸城,设鲁甸厅,属 昭通府。民国2年(1913年)改厅为鲁甸县,属滇中道,裁道 后,直隶云南省府;后属昭通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解放后,属 昭通专员公署至今(后改称昭通地区行政公署)。1958年11月并 入昭通县,1962年10月恢复鲁甸县。   行政区划   全市辖14个区,4个区级街道办事处, 152个乡(镇)。市区设东城、西城、甫城、北城4个街道办事处,农村设14个区,即蒙泉、土城、永丰、守望、博禄、北闸七盆河、靖安、洒渔、乐居、苏甲、炎山、大山包、大寨子。全市有区辖镇11个及22个民族乡(13个回族乡、2个苗族乡、6个回族彝族乡、1 个回族苗族乡)。   人口民族   1982年人口普查时,全县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140人,每万人中6人,高少文化程度的2,108人,每万人中87人,初中文化程度的14, 918人,每万人中618人,小学文化程度的49,707人,每、万人中2,056人。   1984年全县人口为253,129人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.9%。   1985年人口比1984年增长20.8‰。   1985年全县共有少数民族48,252人,占总人口的18.6‰。主要少数民族有回族、彝族和苗族。其中回族39,147人,占总人口的15.2%,彝族6,627人,占总人口的2.6%,苗族1,755人,占总人口的0.7%。回族从元代进入云贵地区,清初迁人鲁甸定居。至今聚居在桃源区的9个回族乡中,散居于文屏镇和大水井、龙头山、龙树区内。全县有36座清真寺,以拖姑清真寺最为宏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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